山东推出十项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山东推出十项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完善用工专员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近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出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的十项措施,持续推进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服务全省中小微企业用工,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用工难题。

加大专员服务力度。完善中小微企业用工专员服务机制,建立重点缺工中小微企业清单,对集中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中小微企业,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落实服务专员,“一人一企,一企一案”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用工奖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对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工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加大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力度,建立中小微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库,通过“政策找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规范鼓励零工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灵活用工,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地零工市场统一规范发展。

加大见习培训力度。实施中小微企业青年见习计划,把优质中小微企业优先作为就业见习单位,积极组织青年到中小微企业开展见习活动,全省每年中小微企业青年见习规模不低于2万人,见习留用率不低于60%。加大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等,鼓励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和项目制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加大专项活动力度。设立中小微企业集中招聘日,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每月确定一天为中小微企业集中招聘日,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为中小微企业集中开展招聘活动。开展中小微企业东西部劳务协作行动,优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方式,通过就业资金补贴、开展驻点招工等形式,吸引对口帮扶省份、黄河流域省份等地区脱贫人口到我省中小微企业就业。

加大示范引领力度。选树规范用工中小微企业,开展企业用工环境现场观摩活动,引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提升中小微企业用工形象。开展中小微企业就业体验活动,优选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微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求职者观摩学习、跟岗实训,加大优质企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项措施聚焦‘就业难’与‘招工难’矛盾突出的问题,从供给端与需求端两侧发力,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零工市场力量,全面提升就业群体素质,提升中小微企业招聘能力,保障企业用工。”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力推动十项措施落实落地,保障中小微企业用工,全力稳就业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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