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5月20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对《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筑集聚集群集约、高端高质高效、专业专注专长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动新时代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智能经济强市和数字 先锋城市,助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在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聚焦强链群、增质效、提能级、强保障,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做大做强产业链群
培育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制定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培育方案,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等四大主导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链群,争创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支持链主企业引领发展。将系统集成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链拉动作用大、年产值不少于 100 亿元的制造业企业作为链主企业重点支持。对新入选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库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
推动产业链融通发展。充分发挥链主企业融通带动作用,支持链主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按照实效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工业和技改重大项目库,在投资规模 2 亿元(含)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中,每年择优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强链补链延链、产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或替代进口产业化、工业强基工程关键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最高 2000 万元给予补助。
推动制造业和数字经济
高端高质高效发展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 75%提高到 100%的政策,加大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指导和服务。
支持企业联合创新。支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及研发机构、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对已拨付的国家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资金,最高给予 1∶1 配套资助。
提升产业智能化支撑和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将研发外包服务纳入技改支持范围。培育智能制造服务平台(机构),每年认定一批市级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快速发展。按照《济南市支持快速发展初创企业的政策》要求,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快速发展初创企业,分别给予其年度对地方主要经济贡献 30%、40%、50%的资金奖励,最多连续奖励三年,每年最高奖励 500 万元。
支持企业绿色化发展。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按照设备投资额 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 2000 万元。对每获得 1 个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给予 1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 10 个公告车型。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对被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济南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
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力度。推动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对我市企业首次购买使用经市科技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按照产品首次购买合同金额(以税务机打发票为准)的 10%予以补助,每家单位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下,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建设集创业孵化、生活服务、社交互动于一体的双创载体。
支持企业品牌专利质量标准建设。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和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 政府质量奖。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加大工业用地保障力度。按照“保存量、扩增量”原则,加快落实工业用地保障红线,对划定范围进行长期锁定并开展环境提升,稳定产业发展空间保障。
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深化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 机制,对符合全省十强产业、全市十大千亿产业的项目优先供地, 对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改用地需求,优先就近连片供地。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系统建设,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利用,鼓励存量工业用地转新型产业发展用地(M0)。
降低企业用房成本。科学制定分片区、分类、分级的工业标准厂房和新型产业用地(M0)租金指导价格,具有国资背景的工业标准厂房和新型产业用地(M0)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期工业标准厂房租金指导价格。
加大金融对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争取总行支持并给予政策倾斜,主动对接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制造业领域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部企业贷款余额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稳步提升,将制造业贷款投放情况纳入财政性资金存放、金融服务质效评价等考核范围。
创新股权投资模式。鼓励市、区县国有资本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项目引进建设。积极推进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降低重点领域涉企成本。支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引导园区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山东电网现行工商业用电价格基础上,对“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 A 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度电补贴 2 分(高耗能行业除外)。
强化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域人才支撑。支持区县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鼓励企业从市外引进高级工程师并给予企业引才奖励。支持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建设公共实训基地、职工培训中心、 跨企业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室)等培养载体。
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实。充分发挥省市一体化推进机制作用,争取各类省级层面政策向济南倾斜。加大工业强市系列惠企政策的宣传推介,常态化开展“工业强市看担当、惠企政策看落实”和“服务企业政策落实牵手活动”,完善提升“济企通” 服务企业云平台功能,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举办泉城企业优秀人才推荐选拔系列活动,对评选出的“企业优秀经营人才”给予奖励,其中“杰出经营人才”奖励 100 万元,“行业领军经营人才” 奖励 30 万元,“突出贡献经营人才”奖励 10 万元;“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奖励 5 万元;“企业优秀技能人才”奖励 5 万元。加大企业家和工匠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激发企业和企业人才干事创业热情。
符合本政策措施相关补助政策的均可享受。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现行政策措施与本政策措施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