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这一实施方案中提出,2021年年底前,济南市将建设立足济南、服务全省、辐射华东及黄河流域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条、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
实施方案提出,将加强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建设,积极争取区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推进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并且,将探索建立著作权、商标权、特许经营纠纷等类型化裁判赔偿规则。
在推进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上述实施方案中提出,将严格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植物新品种保护,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选择200家以上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编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研究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济南将加快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绿色通道。并且,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济南将推进成立省会经济圈和黄河流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联盟,开展区域协同执法,加强侵权假冒信息互通和案件查处。另外,济南将争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库。并且,推进建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保护效能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严保护”措施
1.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制定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政策文件,夯实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基础,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城海关)
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建设,积极争取区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推进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探索建立著作权、商标权、特许经营纠纷等类型化裁判赔偿规则。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3.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简案快审机制,提升办案效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完善市县两级联动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惩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及恶意诉讼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城海关)
4.推进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植物新品种保护,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加强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等领域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选择200家以上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编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研究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5.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培育,支持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区县覆盖率达到100%。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济南仲裁办)
6.加强专业技术支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鉴定专家库,入库专家达到300人。创新推行电子证据保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提升技术类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托智慧法院平台,通过互联网完成案件在线调解、证据交换、在线庭审,推动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城海关)
7.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设、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赋能,为企业提供便捷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
8.强化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推进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专家库,支持和引导公证机构开展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境外保护。(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泉城海关)
(三)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9.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快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绿色通道。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依托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检察机关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强知识产权类案件法律监督。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城海关、济南仲裁办)
10.共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进成立省会经济圈和黄河流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联盟,开展区域协同执法,加强侵权假冒信息互通和案件查处。推进知识产权跨区域司法保护工作。制定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泉城海关)
11.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处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适用独任制审理二审知识产权案件。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快速处理渠道。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制度。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商务局、泉城海关、济南仲裁办)
12.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优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程序,提高分调裁团队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实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知识产权“同保护”环境
13.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争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库。推进建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泉城海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
14.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知识产权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推进建立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站,为济南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城海关)
15.创建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鼓励市场主体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2021年年底前,建设立足济南、服务全省、辐射华东及黄河流域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条、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2025年年底前,创建起步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试验区,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培育品牌机构,规范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历城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发挥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督促区县政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泉城海关、济南仲裁办)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对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间长、业务精湛的执法和司法人员,在评先推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人才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泉城海关)
(三)加大资金支持。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社会共治。定期公开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加强公益宣传,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泉城海关)